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
登 记 表
被 推 荐 人 ____________
所属团组织 __年级+专业+班号+团支部__
填 表 时 间 _____________
制
泉 州 市 委 教 育 工 委 组 织科
共 青 团 泉 州 市 委组 织 部
姓 名 |
XXX |
性 别 |
男 |
出生年月 |
××年×月 |
文化程度 |
大专/本科 |
民 族 |
汉族 |
家庭出身 |
农民 |
本人成分 |
学生 |
籍 贯 |
福建 只填省份 |
参加工作 时间 |
空 |
现任职务 |
院系学生干部、班长 |
入团时间 |
××年×月 |
申请入党 时间 |
XX年X月 |
推优大会 情 况 |
推优大会时间: XX年XX月XX日 推优大会地点: 教学楼JBXXX班级 团支部人数: 人 参会人数: 人 同意推荐人数:此栏由团支书填写,不得出现涂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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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简 历 |
**年**月—**年*月 学校(小学) 班主任/同学姓名 **年**月—**年*月 学校(初中) 班主任/同学姓名 **年**月—**年*月 学校(高中) 班主任/同学姓名 **年**月—至今 学校(大学) 班主任/同学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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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 成员及职业、政治状况 |
父亲 父亲姓名 务农/个体 群众 母亲 母亲姓名 务农/个体 群众 弟弟 弟弟姓名 务农/个体/学生 团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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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内外 青年意见 |
(结合被推荐人思想、学习、生活、参加素质拓展活动情况以及推优大会民主评议意见说明被推荐人的优缺点,重点说明存在哪些不足) 此栏由班长填写,简要说明被推荐人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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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 推荐意见 |
此栏由团支书填写,如遇团支书本人参加推优的情况,需由团支部组织委员或辅导员填写并签字 团支部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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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总支 意见 |
此栏由团总支书记填写,审核推优对象的个人情况,需如实填写好对学生个人的表现等各方面情况和推荐意见,加盖团总支公章并签字确认 团总支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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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 意见 |
此栏由党支部书记填写,审核推优对象的个人情况,需如实填写好对学生个人的思想政治等方面情况和推荐意见,加盖党支部公章并签字确认 党支部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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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意见 |
此栏由校团委书记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团委公章并签字确认 团委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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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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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表一式二份,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党支部、上级团委各存一份。
2、有关推荐培养结果请填在“备注”栏内。
推优表填写说明
每学期推优入党工作展开,为切实做好北京科技大学推优工作,现对《北京科技大学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以下简称“推优表”)的填写作出如下说明,请各班级团支书参照样表(附件)的填写格式,指导班级推优对象完成推优表填写。
1.推优表应一式两份,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或黑色钢笔书写,各项目填写内容、笔色须完全一致;
2.推优表中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入团时间”、“团支部”、“职务”、“申请入党时间”由被推荐人本人填写,“推优大会情况”、“被推荐人优缺点”、“团支部推优意见”由团支书填写。如遇团支书本人作为被推荐人的情况,其推荐表中的“被推荐人优缺点”和“团支部推优意见”由辅导员或团支部组织委员填写;
3.推优表中“出生年月”、“入团时间”、“申请入党时间”填写须精确到月,即:×年×月,如2010年6月(类似“2010.6”、“2010/6”均为不符合要求);
4.推优表中“籍贯”一栏,只需填写省份,如北京、湖北、内蒙古(不必加省、市、自治区),不得填写省份简称如豫、沪、藏等;
5.推优表中“团支部”一栏,填写格式应为“××团支部”,即“专业+班号+团支部”,如:某同学在机械0802班,对应格式为“机械(专业)+ 0802(班号)+ 团支部”,在推优表中应填写“机械0802团支部”;
6.推优表中“职务”一栏,请填写班级、团支部内职务,即“团支书”、“班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请勿填写“团员”、“学生”、“群众”等称谓,若没有职务请填“无”;
7.推优表中“推优大会情况”一栏,绝对不允许出现涂改,必须按真实推优大会时间填写,和上交的推优大会安排表时间原则上保持一致,不得弄虚作假。
(1)“推优大会时间”填写推优大会召开日期,精确到日,即:×年×月×日,与上一栏中的“申请入党时间”必须相隔三个月以上,即“申请入党时间”比“推优大会时间”至少提前三个月;
(2)“推优大会地点”填写具体的楼宇房间号,如教学楼JA/B203、实训楼楼JA/B205等;
(3)“团支部人数”填写该团支部以自然班为单位登记在册人数(含党员、预备党员、团员、群众等);
(4)“参会人数”填写团支部成员到会人数(不含辅导员、督察员等非团支部人员);
(5)“同意推荐人数”填写到会人中同意推荐的人数(不含辅导员、督察员等非团支部人员)。参加推优大会参会人数不得少于团支部人数的2/3,同意推荐人数不得少于参会人数的1/2;
8.推优表中不得有空缺项,如确实无填写内容,则填写“无”;
9.补充说明:
(1)需重新填写表格的被推荐者有且只有一次修改机会,即二次填写后仍不合格者取消此次被推优资格;
(2)需重新填写的表格,请于收到表格后三个工作日内填毕,并交至校团委组织部复核;
10.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校团委组织部或团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22767539;
办公地点:实训楼学生工作处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