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指南(本科、高职)》文件精神,为加大我院精品课程建设力度,形成院级、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的建设梯度,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由教务处组织开展2010年度省级、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应体现《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并在相关专业连续开设三年以上并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课程应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要求,体现职业能力培养和职业素养养成;
2、申报课程应基本符合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高职)的评审指标要求;
3、申报课程应由学校、行业、企业共同参与建设,课程负责人为我院专业教师为主,负责课程建设的规划、组织实施;
4、课程网站应至少提供有该门课程的课件、案例、习题、实训实习项目、学习指南等相关资料;
二、推荐申报时间与程序
1、请各系部认真组织本部门的推荐申报工作,根据本系部课程建设状况,确定拟申报2010年度院级、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于3月3日前将《2010年度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附件2)报送教务处;
2、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后正式下达申报任务。(3月5日)
三、其他事项
1、对学院确定推荐申报国家、省级精品课程(高职),有关申报文件、申报要求、评审指标、申报终端软件以及有关推荐公文、表格的详细内容,请登录“全国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http://www.jpkcnet.com/)的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指南(2010)和教务处网站(http://www.jpkcnet.com)查询下载。
2、根据财政部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和评审时间与往年相比发生重大调整。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的工作提前到3月中旬完成。请各系部高度重视,务必严格按照时间安排,积极动员,精心组织2010年度各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
3、国家级精品课申报渠道:
(1)福建省教育厅;(2)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3)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
各课程负责人要积极争取通过以上多种渠道,多途径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相关申报办法和信息请到“全国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查询。已由福建省教育厅推荐参加国家精品课程评审的不得再通过其他途径推荐。
申报联系人:吴元凯
联系电话:22767538(办公室) 18965520555(手机)
附件:1. 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时间汇总
2. 2010年度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
二O一O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精品课程 申报 通知
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0年3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