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信院团[2009]13号
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通知
经管系团总支、各团支部: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意见》(组通字[1992]18号)和中共泉州信息学院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意见》(泉信院委[2006]11号)文件精神及学院党委学生党员发展计划,经研究决定,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在我院各团支部中开展“推优”(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经管系团总支、各团支部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各团支部在接到通知后,召集团支部团员认真学习本通知。支部书记应在班主任、辅导员的领导下,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认真组织落实本次推优工作,班级团支部书记全面负责。
各支部推优人数: 07级各团支部推荐1人,08、09级各个团支部推荐的人数见附表;团委会、学生会、自律会、广播站、经管系(团总支、学生会)各7人,共35人。
《推优表》由各支部书记组织填写后于2009年12月9日之前上报院团委审核。
二、推荐对象基本条件
(一)在团的各级组织中能起表率作用,模范地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
(二)政治坚定。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入党动机端正,对党有一定认识。
(三)学习刻苦,成绩名列班级中等以上,本年度没有补考科目(09级除外)。
(四)工作勤奋。有强烈的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知难而进,积极主动地参与学院学生工作,并做出实绩。学生干部优先推荐。
(五)品德高尚。团结同学,助人为乐,诚实谦虚,清正廉洁,有自我批评精神,自觉接受广大团员的监督,群众基础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推优”工作的具体步骤:
(一)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书记在班主任、辅导员的领导下,负责召集本支部团员(参加推优的团员数不足本支部应到团员数五分之四,会议应改期进行,否则无效)大会,团支部书记代表团支部委员介绍申请入党团员的情况,支部团员对申请入党团 员 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
(二)团支部书记代表团支部委员会提名;
(三)“获提名团员人选”在团支部大会作自述;
(四)团支部大会以无记名方式投票推荐,按得票多少取足名额,推荐票数达不到实到团员人数半数以上者不推荐。
(五)团支部委员会应做好“会议记录”(包括支部应到团员人数、实到会团员人数、赞成票数、不赞成票数、弃权票数等如实填写。)团支部书记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后上交团委组织部,组织部上报院团委审批。领取相关表格,团支部书记要组织被推荐的优秀团员认真填写《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登记表》。
(六)学院团委进一步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向党支部推荐。
共青团泉州信息学院委员会
2009年11月26日
主题词:团员 推优 通知
报送:中共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共青团泉州信息学院委员会 2009年11月26日 印 80份
08级各支部推优人数
08级递交入党申请书总人数为548人,09级递交入党申请书总人数为1049人,总计有1597人。
推优人数按照递交入党申请书人数的10%进行四舍五入。共推荐166人。
团委、学生会、自律会、广播站、经管系团总支学生会学生干部共推荐35人。
07级共推荐25人。
总推荐:22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