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专业安排及招生指标分配数可根据毕业生的报名志愿具体情况进行调剂
二、报名指南
(一)报名条件
凡愿意修读“双专业”的毕业生,均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免试入学,并允许其他民办高职院校毕业生跨校到我院修读“双专业”。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可向学院招就办或各系领取申请表登记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8月15日。
(三)教学管理和毕业待遇
教学管理和毕业待遇可详见福建省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闽政﹝2009﹞3号)和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等五部门《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2009﹞9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