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下半年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 研究有关项目结题和撤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0-07 15:31:04 来源: 作者:

校内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结题及撤销工作的通知》(闽教思〔2023〕6号),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一、文件要点

  1、项目结题。2019年(含)以后立项的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

  2、项目清理。对于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超过项目执行年限、未申请结题或未达到结题条件的课题,原则上将予以撤销。

  3、其他事项详见闽教思〔2023〕6号文件。

二、有关要求

  1、电子版材料:结项汇总表、结题报告书word版、佐证材料PDF版,文件夹按照“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的规则命名。

  2、纸质版材料:结题报告书(A4双面打印)1份、佐证材料1份。

  3、2020年立项需要延期和变更事项的老师请将申请表(电子版1份和纸质版3份)报送科研处。

  4、校内截止时间:10月24日。

  科研处联系人:张静雅 15289972791(微信)            3058990635(QQ)

                         张晓军 13505006021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结题及撤销工作的通知(闽教思〔2023〕6号)

            2.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3.2023年度下半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结题汇总表

            4.福建省教育厅课题延期申请表

            5.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2023年下半年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材料.zip
8dfa8a3741096855dbb32464fe9a248f.zip (38.76 KB)

  科研处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