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届高等教育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9-15 08:47:14 来源: 作者:

各二级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届高等教育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号的通知,现将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图像信息采集对象

  2021届毕业班的学生

二、图像信息采集时间

  2020年9月24日

  各班级的具体拍摄时间段见《2021届毕业生图像采集时间安排表》附件1。

图像信息采集地点

  教学楼JB204(A组),JB207(B组)

四、收费

  每生20元,2020年9月21日到学校财务处缴费(仅限微信缴费)。各二级学院通知各毕业班以班级为单位收齐费用后到财务处缴费,如有特殊情况,请辅导员联系财务处;

五、其他说明

  1、拍摄当天,自带《班级图像采集登记表》附件2,辅导员必须到现场协调本班拍摄工作,维持秩序,如果辅导员不到场,到时出现拍摄照片序号出错等情况,请辅导员自行负责。每班要安排一位班干部负责学生的图像采集的照片编码进行登记,请辅导员核对预计毕业班人数,统计无法进行图像采集人数。

  2、拍摄工作结束后,请辅导员将《班级图像采集花名册》附件3(电子档发二级学院秘书处汇总统一,需打印一份纸质,辅导员要签字)整理好的数据交教务处张冰兰老师。

       3、大学生图像采集拍摄要求

  (1)拍摄前,要洗净脸上的汗渍、油污,严禁化浓妆,不能佩带任何影响拍摄效果的饰品(包括所有非黑色的钢丝发卡)。

  (2)拍摄时,穿着有领子的衣服进行拍摄,建议穿着有标准领的衬衫,T恤或者西装。

  (3)头发不能梳的高耸,长头发的女生拍摄时头发要求放到肩膀后面,耳朵要露出来。头发不能遮挡眼睛眼角为准。

  (4)不能化浓妆,面部不能擦润肤露,防晒霜等东西,面部整洁不能油光,因为油光在照相时会反光。

  (5)戴眼镜者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反光的镜片千万不能戴,不然会影响拍摄效果。)

  (6)不得使用假发、头巾、帽子等头部覆盖物,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